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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见成效 为民解纷出实招
阿荣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4-12-12 15:19:41 打印 字号: | |
  阿荣旗人民法院 (杨沂睿) 

什么是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即保险代位权,是指在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后,取得被保险人向造成损害的责任第三人的求偿权利;即保险人成为被保险人求偿权的受益人,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起诉责任第三人,要求其赔偿其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标的额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在此案中,阿荣旗人民法院主动作为,积极调解,最终保险公司撤诉,被告当场支付代偿款,案件矛盾圆满化解。

2023年8月23日,武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本案被告郭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车相撞,经交通部门认定郭某承担本次事故中的全部责任,武某无责任,武某驾驶的车辆在本案原告保险公司处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由原告保险公司赔付武某修车费40957.15元。原告保险公司多次向被告郭某主张权利,被告郭某推脱不支付代偿款,原告诉至法院。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阿荣旗人民法院将该案件指派给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李云良,该案件类型往往因为保险公司和被告很难就赔偿款达成共识需要第三方委托鉴定,鲜有调解成功的案例,但考虑该案件事实清楚、案情明了、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有调解解纷的可能性。李云良第一时间联系被告郭某说明情况,但郭某态度坚决,对保险公司代偿款数额不予认可,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云良组织双方多次调解,得知被告郭某家庭困难且因为自己的疏忽引发事故,情绪低落。随即将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保险公司,希望保险公司考虑到郭某的实际情况,在数额方面作出让步,同时兼顾考虑保险公司追偿赔款的效率。在一轮又一轮的协商、谈判中,最终双方达成共识,郭某当场支付代偿款35612元,保险公司撤诉,纠纷圆满化解的同时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此次案件调解成功并非是偶然性的,每一件成功化解的纠纷背后都有着对诉调对接工作水滴石穿般的经验累积和敢为人先的化解纠纷创新。近年来,阿荣旗人民法院优化协同机制、聚力部门联动、强化多元解纷推动建立“法院+X”诉调对接大格局,加强与各行业的横向联动,有序开展诉调对接工作,陆续与阿荣旗人大常委会、政协阿荣旗委员会、阿荣旗非诉调解中心、司法局、阿荣旗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多家单位签订联动协议,针对专业领域纠纷发挥专业调解力量的优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入驻调解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立体纠纷化解体系,依托调解系统,着力提升信息化办案水平,实现调解资源可查、诉讼事务“一网通办”、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探索更规范、更便捷、更有效的多元解纷工作新模式。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阿荣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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