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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无小事 高效调解解“薪”愁
  发布时间:2024-12-09 16:04:42 打印 字号: | |
  阿荣旗人民法院 (杨沂睿) 

“感谢法官、感谢法院,让我们的权益得到保护,解决了我们的烦心事!让我们辛苦钱有着落!”当事人代表初某感激地说道,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七起同一被告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4月,原告初某等7人为被告王某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约定每日工资300元,工程结束后被告王某以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支付为由未能支付劳务费。2024年5月被告为原告初某在内等7人出具工资欠条,欠条约定于2024年6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劳务费总计金额20000元。被告未能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几人多次找到被告索要无果后诉至阿荣旗人民法院。

“法官,是这个人他没有信用,都是我们的辛苦钱他一拖再拖!”原告肖某激动的说到。

立案庭速裁法官韩娜仁收到该案件后仔细研判案情,认为案情虽然清晰明了但是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明显。考虑到临近年关,又事关农民工薪酬,解决纠纷迫在眉睫,韩娜仁在第一时间安抚几位原告的情绪,并拨通了被告王某的电话,王某表示自己不是恶意拖欠,因为公司周转不灵暂时没能力给付原告等人的劳务费。

本案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庭审如期开庭,被告王某与7名原告均到庭,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诉求,一方面引导原告初某等人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讨要薪酬,另一方面向被告王某释法明理,厘清法律关系,重点讲拖欠农民工薪酬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原告初某等人告知被告王某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从情理劝被告王某体谅农民工赚的都是养家糊口的辛苦钱,应在最短时间内给付拖欠的劳务费。在法官的协调下,原、被告双方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王某于2025年1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7位原告劳务费,双方当场和好,纠纷得以化解。

民生无小事,件件系民心。守护好农民工的辛苦钱,解决好农民工的“薪愁”问题,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阿荣旗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服务理念,不断加深落实涉民生案件的立审执力度,多元化、实质性化解因提供劳务产生的各类纠纷,高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阿荣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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