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阿荣旗人民法院那吉人民法庭联合村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积蓄已久的矛盾隔阂。
石墙变“心墙”,邻里纠纷积怨深。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同村村民,2023年12月份,李某在复兴镇天台岭村一组自己的承包地西侧、张某的承包地东侧的中间分界线处构建拦水的石头墙,防止自己承包的土地被水淹没。该石头墙占地约200平方米,且该石头墙拦截的河水可能导致张某及周边农户的耕地受淹,张某发现后,多次要求李某拆除石头墙,李某拒不拆除,张某便投诉到复兴镇人民政府,希望政府帮忙解决此事,复兴镇政府查实后,对李某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李某五日内拆除构建的石头墙,可李某仍拒不拆除。2024年10月,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拆除石头墙并赔偿损失。
调查找症结,多轮调解不松懈。那吉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积怨较深,若一判了之,不仅难以执行,更会激化邻里矛盾,于是,承办法官放弃中午休息时间,深入到70多公里以外的天台岭村一组,实地勘察纠纷现场,此举得到了天台岭村委会的积极配合,委派村委会副主任到场,并将争议的双方当事人约到现场,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沟通。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深受触动,承办法官顺势以法、以理为据,最终打通了两家“心墙”,达成了一致意见:张某放弃赔偿损失的主张,李某承诺于2025年3月30日前将该石头墙自北向南长16.5米墙体拆除。
一纸判决不是终点,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那吉法庭将继续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践行诉源治理新格局,筑牢人民法庭基层解纷前哨堡垒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新局面,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