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这次货款能这么快的要回来,多亏了申请财产保全”!某海鲜行经营者张某这样说道。
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期间,某公司食堂在张某经营的海鲜行采购货品共计价值12万余元,双方约定2024年6月1日一次性结清货款,到期后公司三名负责人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张某索要多次无果诉至法院。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确保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后续能顺利执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张某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冻结被告相应数额的财产。久未露面的被告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请求解除保全措施,法官告知被告解除财产保全应与原告张某商议给付货款事宜,被告公司负责人表示全力配合法院。在征询原告张某调解意见后,法官组织该案件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最终该案件以被告当庭一次性给付货款12万余元,原告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并撤回起诉结案。
今年以来,阿荣旗人民法院着力提升促进案件自动履行率,坚持做好保全案件立、审、执的有效衔接,加大诉前、诉中保全力度,灵活运用保全措施,缩短“末端执”到“前端治”的距离,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减少衍生案件增量,缩小执行立案“进口”,拓宽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出口”。截止7月份,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52件,诉讼中财产保全案件44件。下一步,阿荣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深化构建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协同发力、双源共治良性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扎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