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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提升年】75万元当庭履行显诚信 共筑社会信任网
  发布时间:2024-07-19 16:27:18 打印 字号: | |
  阿荣旗人民法院 (李萌) 

在法治社会的阳光下,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处理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而当事人的当庭履行更是对法律尊严的敬畏与诚信精神的彰显。近日,一宗涉及75万元案件款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阿荣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郭金勇法官的组织下,当庭得到了圆满解决,当事人主动履行了全部案件款,这一行为不仅为案件的迅速解决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更为我们所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诚信教育课。

一、案件回顾:诚信之光照亮法庭

2018年5月26日,原被告签订《房屋抵账合同》,约定被告将其从他人处购得的房屋抵偿在原告处的借款本息。合同签订后,被告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原告随即进行装修。由于案涉房屋存在权属争议,经调解案外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房屋,原告遂搬离。2024年4月19日,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案件款75万元。7月5日,经主审法官郭金勇调解,被告当庭给付原告案件款75万元。至此,双方之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面对高达75万元的案件款,当事人果断选择当庭履行,这一举动不仅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更展示了其作为社会一员的责任感与担当。在庄严的法庭上,诚信之光熠熠生辉,照亮每一个在场人。

二、诚信履行:社会和谐的润滑剂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价值观念。在法律领域,诚信履行更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石。当事人当庭履行75万元案件款,不仅解决了纠纷双方的利益冲突,更为整个社会传递了一股正能量,只有每个人诚实守信、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互信互助的社会环境。

三、呼吁行动:共筑社会信任网

通过此次案件,郭金勇法官再次呼吁社会各界人士无论身处何种岗位、扮演何种角色,都应当时刻铭记诚信的重要性。无论是面对法院判决还是合同约定抑或是其他任何形式的义务时,我们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履约,而不是寻找各种借口去逃避或拖延。同时,我们也应当积极传播诚信文化,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共筑以诚信为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信任网。

 
来源: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阿荣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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