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调解好家事案件,必须要付出比其他案件更多的努力和同理心,还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当事人共情的同时也要向双方释明法理,才能有利于情感修复和案件的调解”。阿荣旗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法官韩娜仁这样说。
近日,一对年轻男女来到了阿荣旗人民法院立案庭,女方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接待他们的是速裁法官韩娜仁,在与原、被告交流过程中双方不是冷漠对峙就是互相指责,对立情绪激烈,任由状况持续于调解不利,娜仁法官在询问原、被告调解意见后,对双方开展了“背对背”调解,调解过程中充分倾听当事人陈述、以同理心和当事人建立心理上的“共同目标”,又将原、被告双方提出的调解条件平衡,保证既遵循调解自由、不违背双方意愿、更要合法,最终该案以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被告当庭给付原告17万元调解结案。
阿荣旗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以“问题有解”思维创新诉源治理“优解”措施,将关口前移,多维度、多举措促进案件自动履行,拉低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通过抓源头、减流程、促履行、表典型等细化措施,努力在“一次性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上精准发力,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