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人民法院三岔河人民法庭于4月1日受理一起离婚案件。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经过多次调解均未成功。在4月10日开庭当日,通过与被告及其家属沟通交流,夫妻二人共同在一起生活长达九年之久,并育有一儿一女,孩子尚小,对抚养权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以此表明原、被告尚有感情基础,但是因儿媳一直在婆家居住,而且被告作为男方不擅长处理婆媳矛盾,导致矛盾累积,且原告离婚意愿较为强烈,故被告从不同意离婚,调整为同意将共同财产进行支付并离婚。最后法官通过抽丝剥茧的方式对双方矛盾进行调和,同时被告的代理律师积极配合工作,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庭履行了案件款,调解离婚。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作为法院人,尤其是人民法官,不能因为案件疑难复杂就不去处理,而是要耐心的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本着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的原则和态度,争取发挥司法机关定纷止争的作用,让清官也能断家务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一审撰稿:刘衍庆 二审:王晓刚 终审:王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