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联合技术室工作人员共同组织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律师、鉴定人进行现场勘验,承办法官严谨、耐心、细致的工作方式,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0年,原告某科技工程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劳务公司订立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将某牧场施工工程的劳务部分交由被告完成。施工过半后,双方发生争议,被告退场,剩余部分工程未予完工。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已完工程量及价款争议较大,原告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确认鉴定项目及鉴定依据,并移交技术室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中,鉴定人首先出具征求意见稿,双方对结论均有异议,提出一部分工程项目与事实不符。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人在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请求后,决定共同邀请所有人员再次进行现场勘查。勘验当天,承办法官先就双方争议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听证,固定征求意见稿中的争议焦点。同时,在各方当事人的指引下查看争议建筑的现状,结合图纸与现场现状进行比对,通过实地勘查,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对有争议的项目进行甄别,最终将无异议的项目记入笔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顺利完成勘验工作。
阿荣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主要案件类型集中在建工类纠纷,该类纠纷当事人提交的检材往往不够详实,而由法院组织各方诉讼参加人会面,可以帮助鉴定人获得更可靠的信息,当事人与鉴定人也能就现场的情况更充分的交换意见,为案件的鉴定结论提供更精准的证据支撑,对于鉴定人作出一份客观真实、合法有效的鉴定结论意义重大,也为法官公正高效裁判奠定牢固的基础。今后,民事审判庭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实地勘验,广泛听取意见等能动司法服务为实际行动,促进司法公正,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