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健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11月25日,原告林某某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一份长期医疗保险,原告依约缴纳保险费。2022年5月26日,原告因身体不适前往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病理诊断为代谢综合征、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多囊卵巢综合征等疾病,原告入院接受腹腔镜袖状胃切除术等一系列治疗。原告认为所患疾病符合保险合同一般医疗责任,被告以原告所进行的手术不符合保险条款约定拒赔,双方发生分歧,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及意见,并结合案件事实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的成功调解,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投保人及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尽可能的降低了双方因诉讼而产生的不利影响。今后,阿荣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