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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促和解 纠纷止于诉讼前
  发布时间:2023-10-25 12:14:39 打印 字号: | |
  阿荣旗人民法院 (谢乌仁图雅) 

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财产保全,促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申请方对法官表示感谢并称赞道:“在您和贵院的支持下我们的案子才取得突破性的进展,贵院的调解工作真是做得到位!现对方已经支付和解款,我们想请求贵院解除保全。”

阿荣旗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移交的申请人广东某公司财产保全移交函,请求对被申请人李某某等人财产进行财产保全。立案庭法官在审核相关材料后,及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及其他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李某某等人发现自己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申请方协商并进行线上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支付和解款。至此,该案得以顺利解决,案件从保全到和解,再到解除保全,环环相扣、快速高效,促进了纠纷实质性化解。

今后,阿荣旗人民法院立案庭将继续坚持“财产保全”的刚性与“诉前调解”的柔性结合,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及时、精准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阿荣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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