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阿荣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曲某、周某贪污一案,该院主动邀请部分市旗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旗纪委监委、旗税务局干部代表共计2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王某,任阿荣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共同占有或帮助他人占有项目资金为目的,主动找到四家企业实际控制人周某、曲某等人,帮助其以弄虚作假的方式成功申报项目,并事先与四家企业实际控制人口头或书面约定项目资金落实后,王某从中分得一定数额项目资金。最终四家企业分别实际获得项目资金人民币220万元、150万元、50万元、60万元。王某从中分别分得2万元、15万元、7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充分地举证、质证和辩论,阿荣旗人民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旁听庭审是一场生动直观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以身边的案例为戒,严守党纪国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阿荣旗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创新代表委员联络方式方法,拓宽代表委员参与法院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效促进案件审判质效的提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