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那吉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三天,获得当事人的连声称赞。
原告侯某与被告李某通过中介机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侯某将其名下房屋出卖给李某,房屋价款为43.8万元,李某于签合同当日支付3.8万元,约定剩余40万元在办理网签合同后交付。侯某为李某办理网签合同后,李某始终未交付购房款,侯某多次索要购房款无果后,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刘洋接到案件后,认真阅卷,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对产生纠纷原因进行核实,庭审中对当事人释法明理,以鼓励交易、保护交易为出发点,提出“高效快速调解,实现双方共赢”的建议,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李某当庭向侯某支付了40万元尾款。
阿荣旗人民法院那吉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优化工作举措,针对合同纠纷案件构建多元解纷渠道,积极打造时间更短、程序更简、效果更优的审理方式,及时化解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操心事,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通过调解结案案件2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