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阿荣旗人民法院那吉人民法庭庭长刘洋组织法庭干警集中对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与探讨。
为指导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通过《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两份文件,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裁判文书是司法过程的提炼和总结,更是展示司法公正的重要司法产品,优秀的裁判文书可以成为社会传播热点,阐释法治精神,规范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但也会出现有的裁判文书格式不规范、要素不齐全、质量有瑕疵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公信。这两份文件的发布,对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更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重要举措。
那吉法庭干警对两份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结合日常工作中草拟的裁判文书寻找不足,切实按照规范要求制作裁判文书,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
本次学习研讨会对今后裁判文书的书写提出新要求:一要切实从思想上重视裁判文书制作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文书样式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要熟练了解并掌握裁判文书要求,转变固有老化的文书撰写习惯,切实按照文件要求制作文书;三要努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高为群众司法服务水平,树立人民法庭工作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