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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百姓诉累
  发布时间:2022-12-19 09:35:58 打印 字号: | |
  本网讯 (王宁) 

遇到纠纷需要解决时,老百姓常常先关心诉讼费用,而不是如何打赢官司,过高的诉讼成本,会让老百姓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望而却步。阿荣旗人民法院为便利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百姓诉累,通过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填写《阿荣旗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待出现法院需要退费的法定情形时,即可按照当事人填写的退费账户将诉讼费退付至该帐号。

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龙诉某村委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某村村民委员会与李某龙签订抵押合同,因资金短缺,向李某龙借款,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某村村民委员会向李某龙借款7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内,此笔借款由某村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该案现已结案。李某龙在胜诉后向阿荣旗人民法院申请退还起诉时预交的诉讼费用,阿荣旗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已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李某龙。此举不仅解决老百姓们的后顾之忧,还鼓励大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理念,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诉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阿荣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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