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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阿荣旗某煤炭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执行案
  发布时间:2022-03-31 21:20:15 打印 字号: | |
  本网讯 (张森林) 

案例摘要: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按照审慎谦抑、平等保护、用法灵活、严格审查等原则,通过将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执行担保,灵活置换查封财产,对公司账户进行解冻,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案件款,确保申请执行人能够兑现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案件基本信息:

简要案情:申请执行人阿荣旗某煤炭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11月25日立案执行,依据阿荣旗人民法院(2018)内0721民初1372号民事调解书内容,被执行人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阿荣旗某煤炭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煤款776,251元,并支付自2018年3月1日起按月利率20‰计算至该款全部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和案件受理费5,967.55元。

执行中,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公司账户进行冻结,并前往公司登记地进行现场调查,对被执行人经营设备进行查封,并扣留被执行人债权30多万元。经调查被执行人确无能力一次性履行全部案件款,经本院耐心劝导,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约定自2018年起被执行人每年年底履行案件款30万元,直至全部案件款履行完毕时止,并且法定代表人王某个人与其妻子为公司提供执行担保,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公司账户的冻结和设备的查封,现本案案件款已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执行时已是冬季取暖期间,被执行人公司作为当地供热公司,如对被执行人继续强制执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地群众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根据和解长期履行的法律规定,促成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劝说案外人对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灵活置换查封财产,解除公司账户的冻结。再确保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保障被执行人生产经营,为小微企业的经营提供了有效保护。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阿荣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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