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三岔河人民法庭审结了5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该批案件的被告都是近亲属,法庭庭长王晓刚在诉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最终5个案件从立案到达成调解协议均在一天内完成,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的审判职能作用,保障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告某信用社与被告曲某等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及逾期利率均作出了约定,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及保证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该五笔借款总标的额达127万余元,还款期限为2018年5月31日至2021年5月20日。立案前,王晓刚庭长了解到该情况,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没有争议,只是被告暂时没有一次性偿还所有借款的能力,为此原告也进行了让步,同意就该案件的五笔借款分批履行。最终,在王晓刚庭长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于3月21日就案涉借款分别签订了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该系列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是法院审理各类案件中占比较大的案件类型,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实体经济运行效率,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契机。通过小额程序的使用,可以有效化解金融借款的矛盾,该5起案件的顺利调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而且提高了审判质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