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阿荣旗人民法院亚东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情为亚东镇陈某于2020年从原告某化肥种子商店赊购总价款为3600元的化肥,但该化肥款直至今年仍未结清,原告因此诉至法院。亚东法庭收到案件后,法庭干警立即联系被告陈某了解其未按期给付欠款的原因并督促其尽快给付欠款。事后,陈某在七日内将欠款给付了原告,原告某化肥商店的经营者李某到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并对法庭干警表示感谢。
自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以来,亚东人民法庭切实践行《内蒙古法院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三十条)》,以便利商事主体参与诉讼活动,督促涉案主体恪守信诺,营建和谐、诚信的社会氛围作为工作目标,督促涉企案件当事人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建良好社会诚信氛围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