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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波等34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21-12-31 11:37:10 打印 字号: | |
  本网讯 (裴利超) 

12月24日至26日,阿荣旗人民法院对张启波等34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一审宣判。

    阿荣旗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17项罪名分别判处张启波等34名被告人二十五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拘役及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等刑罚。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阿荣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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