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诉讼指南
阿荣旗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及信访接待相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11 16:02:25 打印 字号: | |
  本网讯 (阿荣旗法院) 

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好当事人诉讼权利,方便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诉讼活动,按照上级党委及法院统一部署,现将有关诉讼服务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进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业务人员,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诉讼秩序规定,做好自身防护,服从安检人员指引,接受安检人员的疫情防控检查,配合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来访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大厅;低风险地区抵返人员需提供采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

(二)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事项过程中,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并遵守单独办理、分散办理原则,不得发生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三)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情况的,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请勿进入本院区域。

二、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倡导优先选择内蒙古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网上立案、调解、开庭等诉讼事项。民事申请再审原则上以邮寄方式递交相关材料。

(一)微信小程序搜索内蒙古移动微法院

(二)电脑端搜索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hlbe.nmgfy.gov.cn/);

(三)律师可通过电脑端搜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

(四)如需办理财产保全及保全担保事务,请在电脑端搜索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https://baoquan.court.gov.cn/)。

(五)如需办理委托鉴定事务,请在电脑端搜索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http://dwwtjd.court.gov.cn/)。
   三、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应按通知时间、地点持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参与开庭审理,进入法庭前应配合法院工作人员按本通告第一项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四、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尚在隔离期的,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或通过云上法庭远程参与庭审。

五、除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必须到庭的诉讼参与人外,其他人员暂不允许进入审判区域进行旁听庭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评估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参加诉讼活动,亦应配合法院按本通告第一项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本院暂停现场信访接待和院长接待。有申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可将信访材料邮寄至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法院立案庭。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如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或事项需要咨询、办理的,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本院下设的各基层人民法庭均按照此通告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可以拨打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详细咨询。

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70-4251515 4251518


 
来源:诉讼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阿荣旗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