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适逢建党100周年,阿荣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参加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后立即投入紧张的执行工作中。此时,被执行人刘某某来到执行局,今天的他面色和善,似与以往不同,原来他是主动前来要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被执行人刘某某与申请人李某某因离婚纠纷诉至阿荣旗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经法院依法判决二人离婚,将夫妻共同财产位于阿荣旗那吉镇某小区一处房产归李某某所有,李某某返还刘某某财产分割款36万余元,因刘某某实际占有该房屋且拒不交付,李某某向阿荣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承办法官注意到双方当事人均是年过花甲的老人,应当审慎采取执行措施,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为此,承办法官和执行局长多次为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劝导其主动交付房屋,但刘某某拒不交付的倔强远远超乎执行人员的想象。执行人员一直没有放弃,一边通知申请人李某某将财产分割款交付至法院,一边坚持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沟通,经过一次又一次推心置腹的深谈,刘某某的思想状态逐渐转变,终于在7月1日冒雨来到法院主动申请交付房屋。
事不宜迟,迟林局长与何燕法官一行立即通知申请人李某某到现场交付房屋,一行人冒着纷纷大雨来到了目的房屋,完成了现场交付。一份情感好聚好散,一桩心事就此了结,双方当事人由衷地感谢执行人员的辛苦付出。在送被执行人刘某某回住所的路上,刘某某高兴地与执行人员分享自己对今后生活的畅想:他打算用返还的财产分割款买个廉租房,再买两头牛,安安稳稳地过好晚年生活。他感叹到,年纪大了,身体好、精神好才是幸福的源泉啊!
中国共产党走过百年艰辛而风华正茂,依靠的就是人民,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永葆生机的力量源泉。阿荣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努力做到守正义、护民心,以实际行动向党的一百周年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