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简要案情:
2018年9月6日19时许,王某驾驶小型客车与孙某驾驶的普通货车在乡道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孙某以及孙某货车上的乘客吕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的损坏。经过公安部门的认定后王某需承担30%的过错责任。本院于2019年11月15日和18日分别作出判决,王某应赔偿吕某各项损失132,581.77元,赔偿孙某各项损失合计132,750.44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能履行判决义务,孙某、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王某已结婚,婚后育有二女,名下没有财产,靠打工生活。其妻子名下有一楼房,但为妻子婚前个人财产,由其妻子的父亲购买和偿还每月的贷款。因为王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无固定的工作,执行案件的难度很大,经过执行法官与王某的沟通,王某提出自己每月打工挣钱来分期还款的想法,但因还有孩子需要抚养,每月最多能还款2000元钱。但因每个月还款数额太少,申请人没有同意王某的提议。正当案件进入胶着时,王某的妻子主动提出用她婚前购买的房产来抵偿债务,经过双方商议,达成和解,约定由孙某和吕某先一次性偿还全部房贷,王某的妻子房屋过户给申请人。之后王某只需将孙某和吕某先行垫付的房贷款还给申请人,双方同意王某每个月给付1500元直至履行完毕为止。这样,一场意外事故引发的纠纷落得到圆满解决。王某两夫妻将房屋过户给申请人之后说,这件事终于告一段落,可以轻松下来了。
(二)典型意义:
在这个案件中,其实王某的妻子可以不用拿出自己的婚前财产来替王某赔偿申请人,但是他妻子却说:我俩是夫妻,而且还有两孩子,我不能不管他。房子没有可以赚钱再买,我俩还都年轻。但是如果这件事情不解决,不仅我俩会背负着这个债务,而且我的两个孩子还会因为她父亲的失信而受到影响,我们不能耽误孩子的未来。
在执行案件中,很多案件当事人诚信缺失、有钱不还,他们自己在大肆挥霍却想方设法逃避债务,逼迫执行法官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各种惩戒措施。本案的王某夫妻俩很清楚的意识到自己的失信会给孩子的未来造成影响,所以积极解决问题,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赔偿申请人。可谓夫妻同心,其利断金,相信这样的夫妻经过自己的努力奋斗一定会“风雨之后见彩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