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五时许
地点:阿荣旗音河乡富吉村后音河组
天气:-24℃~-12℃西北风四到五级
执行人员:刘桓霖、王森瀚、郑伟
今天,我们要到音河乡富吉村寻找被执行人刘某、胡某开展送达和执行工作,此时,暮气已沉,警车颠簸在乡间的小路上。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2018年张某将180只绵羊租给刘某、胡某(系夫妻关系)饲养,于2019年归还时剩余140只,刘某和胡某给张某出具4万元借条一张,约定于2019年年底还清,到期后,二人未能给付欠款,张某将刘某、胡某诉至阿荣旗人民法院。经阿荣旗人民法院判决,刘某、胡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申请人案件款4万元,张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沿途的询问,我们来到了被执行人胡某住所,然胡某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其丈夫刘某还在山上放牛未归,我们决定上山寻找被执行人刘某,此时天色已晚,山路崎岖,视线不清,目的地未知,我们一步三个坎地艰难前行,经历了几个小时的询问和寻找,终于在晚上7点左右,找到了骑马放牛的被执行人刘某,我们将他应当履行的还款义务以及拒不履行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一一告知,最终被执行人刘某做了分期还清欠款的计划。
今天此行只是我们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执行干警几乎每天都这样奔走在执行的路上,披星戴月、三餐无常,只为了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管执行之路很难,但肩上的责任始终鼓舞我们砥砺前行,法律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我们用脚步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