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上坟祭祀引发的失火案。
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12日11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某到阿荣旗向阳峪镇红荣村“架子山”某蚕场内上坟祭祀。王某某在坟前烧纸钱时,由于风势过大燃烧的纸钱不慎引燃坟墓旁边杂草,因而引发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王某某积极扑救并拨打119和12119报警电话,阿荣旗向阳峪镇林业工作站组织村民将火扑灭。阿荣旗森林公安局刑侦民警在火灾现场,将王某某依法传唤到案,经讯问,王某某对失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王某某赔偿蚕场承包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000元。经阿荣旗林业和草原局鉴定,本次火灾过火总面积17.1882公顷,其中非林地面积2.3237公顷,过火有林地面积14.8645公顷;权属为国有林地,地类为有林地,树种为柞树,林种为经济林。
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阿荣旗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综合全案情节,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官提醒:倡导文明祭祀,保护生态环境。焚烧香烛纸钱是传统祭祀方式,但因祭祀不慎,火星飞溅落入枯枝草丛中容易引发火灾,不仅会造成安全隐患,同时还可能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和牢狱之灾。再次呼吁广大群众尽可能采用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等绿色、文明、低碳的祭祀方式,共同打造温馨、安全、文明的祭祀环境。(刘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