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高盼) 2019年,一部电影《少年的你》引发了社会对校园欺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面对校园里的这个隐秘角落,如何帮助孩子们免受欺凌,如何教育孩子们不去欺凌他人,如何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这些都是家长、学校乃至全社会应肩负的重要责任。
阿荣旗人民法院法律志愿服务队和刑事审判庭作为承担未成年人综合治理的重要团队和职能部门,于11月4日下午来到明德小学三年二班,给同学们开展了一场针对校园欺凌的安全法制教育课。刑事审判庭法官高盼通过详细、生动的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以及如何避免被欺凌和欺凌别人等内容,并结合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真实案件,教同学们如何辨别出是非对错,明白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同时,共同学习了法律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让同学们懂得了在遇到欺凌时,司法机关会为他们提供有力的帮助和保障。
在课堂结尾,每个同学都在白纸下写下“对校园欺凌说不”的话语,高法官告诉他们,面对欺凌不要忍气吞声、冷漠无视或以暴制暴,而是要勇于揭露、勇敢说不,并通过正确的途径解决问题。最后,高法官给同学们留下了联系方式,以便课后为同学们解惑答疑,提供帮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校园欺凌,不是一个“过分的玩笑”,而是影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的重大难题。语言欺凌、关系欺凌、暴力欺凌等行为不会因为行为的结束而结束,留下的是对受害者长期的心理阴影。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十二周岁,并将因年龄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收容教养”修改“专门矫治教育”;正在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亦在着力解决校园安全、学生欺凌等问题,条文内容增加了一倍,增设对发现学生欺凌行为的“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等多个制度。只有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和法律的多方合力,才能让阳光照射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才能给“少年们”一个温暖的青春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