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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有话说:祛斑有风险,消费需谨慎
  发布时间:2020-04-29 09:54:49 打印 字号: | |
  本网讯 (李佩冬) 

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美容技术也是层出不穷。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为了变美也要注意安全,不然出了事,糟心的可是自己。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那吉法庭就审理了一起和美容有关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刘女士听人介绍找了一家“美容工作室”嫁接睫毛,在等待的过程中与老板聊天,提出想要祛斑,老板欣然应允。随后她支付了200元用于做全脸的激光祛斑。祛斑后几个小时,她就感觉面部疼痛。老板说皮肤需要恢复期,让她吃点止疼药。过了几天,她依然觉得疼痛而且全脸都是瘢痕。老板解释说,这是正常的恢复期,让她继续等待。可一个多月过去了,刘女士的脸不仅没有恢复,反而满脸麻坑。后来,她与这家“美容工作室”的老板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只好诉至法院。本案经过主审法官的努力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并且当庭履行。

虽然“美容工作室”赔偿了刘女士些许钱财,但是刘女士因为这次失败的祛斑所失去的工作机遇和人生幸福可是难以计算的。

法官有话说:

在进行医疗美容手术之前,最好能够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应先就责任负担问题达成一致,避免扩大后期维权成本。 一方面,医疗美容机构需要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医疗美容中的风险以及术后的护理问题等等,切不可夸大宣传,以免“吃官司”;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必须要理性消费。因为激光祛斑属于外科手术的范畴,所以应该尽量选择正规医院里有经验的医师来操作,而不要为了贪小便宜,选择所谓的“美容工作室”,以免不小心成为别人“练手”的小白鼠,悔不当初。


 
来源:那吉法庭
责任编辑:阿荣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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