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法院执行干警是百炼成钢,他们上得了山、趟得了河、腾得了房屋、卖得了汽车,今天,阿荣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又迎来一项新的挑战:深入林场执行生猪。
秋日的正午,天高云淡,阳光热烈,阿荣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5人、阿荣旗公证处同志2人驱车前往100公里外的查巴奇林场。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某养殖合作社欠申请执行人某粮贸公司饲料款6万元一直未偿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本院调查核实被执行人饲养生猪60余头,便决定执行生猪。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山路颠簸,执行干警来到林场的饲养地,据饲养员介绍,这些生猪散养在林子中,太阳下山会自觉回家。很快,夕阳西下,猪群三三两两地踱步回来。尽管大家按照饲养员的提醒尽量不出声响,但警惕性极高的“野猪”依然感觉到了“危险”,在饲养员的再三引导下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进入猪舍。时间不等人,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带领协助群众主动包抄进行逮捕,在大家的努力下,很快,一头头生猪被陆续捆绑起来。在两名公证处同志的见证下,对每一头生猪进行称重、装车。当日共计执行生猪29头,合计1911公斤,按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5.1万元,剩余未履行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某粮贸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养殖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完毕。当执行干警驾车返程,已是午夜时分,旷野寂静,月光皎皎,照亮了干警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