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那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9-05-13 11:48:21 打印 字号: | |
  本网讯 (时英军) 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那吉法庭审理的一起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案件经一审承办人的再次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上诉人撤回上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人员也逐渐增多,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也逐年增多。以往该类案件在阿荣旗辖区内非常少见,为此在受理原告倪某某与被告王甲某、王乙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案后,承办法官对该案审理高度重视。通过对案件进行阅卷了解,发现该案在案件事实上存在很大分歧。原告诊断出的病情都是一些慢性病,而被告的宠物狗在案发时由被告牵着,并没有直接接触原告。针对案件实际情况,承办人确立以调解为主的结案思路。在庭审前、庭审中均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原告认为由于狗的突然出现自己受到惊吓,导致发病,且二被告当时态度非常恶劣,事后对原告不闻不问;被告表示狗是拴着,没有与原告接触,原告的病都是慢性病,不同意赔偿,调解未果。

   承办法官依据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由二被告承担赔偿医疗费2,557.97元,二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承办法官在为原告送达上诉材料时,决定再一次进行调解。分别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被告讲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判决依据的事实,以及上诉二审裁判的利弊,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明,被告态度有所缓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意赔偿原告医疗费,并向原告诚挚道歉;原告看到被告态度转变,也原谅了被告,认识到狗的惊吓只是发病的诱因,于是也做了让步,最终双方在承办人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撤回上诉,使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来源:那吉法庭
责任编辑:阿荣旗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