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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阿荣旗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作者:阿荣旗法院  发布时间:2019-03-04 11:11:21 打印 字号: | |


 

 

 

 

 

阿荣旗人民法院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1922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阿荣旗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他应当由阿荣旗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 依法审判由阿荣旗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二审案件;

  3. 受理不服本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以及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4. 依法对基层法庭行使制定管辖权,监督指导基层法庭的审判工作;

  5.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 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7. 负责刑事被告看管、押解及执行死刑;

  8. 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 承办其他应由阿荣旗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荣旗人民法院下设17个内设机构、7个派出法庭及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17个科级内设机构分别为: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司法鉴定技术室、执行局、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法警大队、执行指挥中心、财务科。

    7个派出法庭为:那吉法庭、亚东法庭、向阳峪法庭、霍尔奇法庭、三岔河法庭、六合法庭、复兴法庭。

    人员基本情况,现有编制数96个、实有83人、离退休26人,遗属5人,聘用人员6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820.06万元,比2018年收入预算增加839.59万元,增长41.39 %,增加主要是由于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的增加,以及基本建设经费年初预算数的增加。

    支出预算2820.06万元,比2018年支出预算增加839.59万元,增长41.39 %,增加主要是由于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的增加,以及基本建设经费年初预算数的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82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804.76万元,占比99.4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15.30万元,占比0.57%,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82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76万元,占比53.61%;项目支出1268.30万元,占比46.3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820.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15.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477.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37.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办案支出、装备支出及基本建设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5.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131.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82万元,主要用于拨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3.50万元,比上年增加27.72万元,增加60.55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72万元,增长60.5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主要是由于无因公出国出境。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72万元,增加61.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万元,上升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28万元,减少11.66%。减少主要是由于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8.12万元,比上年增加3.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多导致单位运行经费增多。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17辆, 其中:囚车一辆,巡回审判车一辆,特种技术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95.6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2.73%


  1. 办案业务费:年度资金总额635.00万元。                 

    年度目标:保证基层法院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基层法官办案基本需求,提高法官办案积极性,主动性,使得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高,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中期目标(2017年—2021年):缓解我院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干警办案积极性提高,保证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使法院更好的履行审判职能。

  2. 业务装备经费:年度资金总额153.00万元。

    年度目标:提高现有物资装备水平,提高审判法庭内部设施的配备水准,在现有条件下相现代化办公和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展审判工作方面逐步迈进。

    中期目标(2017-2021年):装备配备加强,装备的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办案条件显著改善,法官办案积极性增强,办案效率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迪    联系电话:0470-4338867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阿荣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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