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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故事系列之沉甸甸的赔偿款 坚持不懈的为民心
  发布时间:2019-03-01 17:05:02 打印 字号: | |
  本网讯 (刘欢) 故事发生在2018年11月份的一天上午,阿荣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人来人往,干警们像往常一样忙碌着,这时,一名年轻女子手里捧着鲜艳的锦旗走进办公室,一进门就激动地向王鑫法官道谢:“谢谢你王法官,谢谢”。

   这名女子叫赵某芝,是专程感谢王鑫法官而来的,因为就在昨天,她代其丈夫尚某宝拿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执行赔偿款7万元,加上之前执行回来的案款2.5万元,共计9.5万元。

该起事故发生在2013年,因案情复杂,阿荣旗法院于2014年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王某宁赔偿尚某宝各项费用共计15.9万元,但是被告人王某宁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此时的尚某宝因机动车事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一家人的生活也日益窘迫。而被执行人王某宁,属于最低保障人员,生活本就艰难,无车无房,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子陷入僵局……

    一方面考虑到申请人生活不能自理,一家老小因为该起事故承担了高额费用,另一方面被执行人王某宁无可供执行财产,这笔赔偿款如何才能执行到位?王鑫法官传唤过王某宁,履行了2.5万元案款,之后去其家里找过几回,也没见到其本人,调查结果是王某宁去外地打工了。王鑫法官尽职尽责,不断联系其家属,讲清法律关系,道明天理人情,终于王某宁又主动来到了法院。王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经过耐心和细心的调解工作,2018年11月19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宁的亲属代其一次性缴纳赔偿款7万元,剩余的案款申请人全部放弃。

    案子终于圆满收官了,只有参与执行的法官懂得,这份沉甸甸的赔偿款背后,是执行法官不计其数的苦口婆心、绞尽脑汁、是无数个日夜的行走奔波、披星戴月。人民群众的满意是执行工作的最高标准,我们用行动诠释法律、丈量公正。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阿荣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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