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刘晓敏 刘欢) 时近年关,阿荣旗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阿荣旗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让老百姓早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过一个安乐祥和的幸福年。此时,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执行保险救助如同及时雨,为阿荣旗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提供了强大的助力和支持,解决了一批“执行不能”的民生案件。
在张某某申请执行董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患有抑郁症,在二人的离婚判决中,被告董某某应当给付2018年的子女抚养费4000元,自2019年起每年的抚养费6000元。案件执行过程中,经过司法查询了解到,被执行人董某某下落不明,其名下无车无房,银行账户内只有存款200元,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阿荣旗法院将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作为本次执行保险救助对象进行了救助申报,现保险救助款已发放至其账户中。
在本次执行保险救助活动中,阿荣旗人民法院申请保险救助案件7件,涉案7人,救助金额9.33万元,不仅为贫困的涉民生案件申请人解决了实际困难,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也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