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阿荣旗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阿荣旗人民法院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和其他应当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承办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
4、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5、负责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类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以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
6、依法管辖有关国家赔偿案件;
7、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工作;负责本院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各庭室和个基层人民法庭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培养、选拔等工作;
8、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司法统计工作;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阿荣旗人民法院单位构成情况
阿荣旗人民法院下设25个内设机构。
2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审管办、司法技术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审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法警大队、那吉法庭、亚东法庭、向阳峪法庭、霍尔奇法庭、三岔河法庭、六合法庭、复兴法庭、财务科、执行指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编制94人,在职8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287.0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17.18万元,增长24.64%,增加主要是由于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的增加。
支出预算1287.0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17.18万元,增长24.64%,增加主要是由于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的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28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7.01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28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万元,占比75.91%;项目支出310.01万元,占比24.0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87.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7.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1166.01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0.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办案支出及装备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5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86万元,主要用于拨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38万元,比上年增加18.88万元,增加46.62%。增加的原因为增加车辆购置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主要是由于无因公出国出境。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88万元,增加47.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88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计划购置囚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1.10万元,比上年增加70.48万元,增长77.86%。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多导致单位运行经费增多。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末,共有车辆17辆, 其中:囚车一辆,巡回审判车一辆,特种技术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年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