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办公室) 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我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希望全旗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揭发检举以下十九类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并支持我旗的严打斗争,为营造安定和谐、平安有序的治安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一)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林业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伐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十)侵吞国有资产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的黑恶势力;
(十三)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竞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十四)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十五)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和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十六)进行网络谣言散布的网络水军组织;
(十七)从事金融借贷“套路贷”个人及公司;
(十八)跨境赌博组织及参与者;
(十九)煽动民族矛盾的个人及组织。
欢迎全旗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旗委政法委:4210725
旗公安局:110或4228110
旗纪委监委:4210511或4228856
旗委组织部:421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