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杨森) 2018年7月2日上午,阿荣旗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宋某与被执行人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邓某经法院多次传唤后,拒不到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邓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申请执行人宋某与被执行人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7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邓某家中,但被执行人邓某均未在家,执行法官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留置送达,但邓某始终未给执行法官拨打电话。7月2日上午,宋某发现邓某下落后,第一时间拨打执行法官电话,在接到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邓某所在处将其带至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交谈中邓某声称“自己现在一分钱没有,也张罗不到钱,只能回家想办法”,语气、态度极其恶劣,执行法官立即决定对邓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
目前,阿荣旗人民法院正在加大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并充分利用限高、失信、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有效地震慑了被执行人。2018年上半年,该院共采取拘留措施59人,采取拘留措施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案件30件。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视情节严重还可以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形成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提升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成本,全方位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