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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日记:执行不能的无奈
  发布时间:2018-06-14 15:23:42 打印 字号: | |
  本网讯 (纪胜智) 被执行人王某从小家境贫寒,家里所住的房屋十分简陋,赶上国家精准扶贫的好政策,自己跟邻居借了点钱,盖起了一栋三间大瓦房,想着自己明年夏天卖点菜,秋天在赶上个好收成就能把钱还上了。可屋漏偏逢连夜雨,土地今天的收成不好,母亲上火也生病了,自己辛辛苦苦的卖菜钱,上家也迟迟不结算,自己没办法偿还从邻居借来的钱。邻居也清楚王某家的经济状况,也十分同情,放弃了借款利息,约定了分期履行计划,眼看着到分期履行的最后一期了,母亲的病情加重了,又住进了医院,生活真是雪上加霜。

   和解履行的日期已经过了一周了,申请人的电话一遍遍的催着。明知道王某没有能力偿还,可刘文刚法官还是来到了王某家里。进门后听见的第一句话,就是“刘法官,您帮我们说说话,再宽限我们几天,等这波蔬菜下来,我们就把钱还上。”这时候患病的老母亲也出来了,说着您再行行好,我们肯定还。通过电话与申请人沟通,申请人同意把约定的还款日期又延后了一个月。

   对于这些贫苦百姓,执行法官的心里也是特别难受的,谁也不想欠着钱过日子,谁都想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可世事难料,对于这类的执行案件,法院归类为执行不能,被执行人的经济实力不足以清偿债务,无法按期履行,这类案件实质为申请人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因此劝告各位申请人在进行金钱交易时,应当充分考虑借款人的经济实力,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阿荣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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